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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emis - 人事室 | 2022-01-28 | 點閱數: 211

修正「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公務人員、護理人員及營養師陞遷作業補充規定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辦理人員陞遷作業補充規定」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說明:檢附旨揭規定修正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及全文各 1 份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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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) LINK3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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