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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duadm - 教導處 | 2011-06-03 | 點閱數: 589
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國民教育輔導團組織及運作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市 100 學年度國教輔導團共計缺額 43 人,其開缺及需求
名額請參見遴選簡章。
三、本局受理符合資格之教師自薦,或由校長、領域召集人推
薦;請備妥「報名表」或「推薦表」,並於 6 月 14 日(星
期二)前以公文交換或掛號郵寄至教育局督學室蔡佩珊收

四、教師參與本市輔導團獎勵措施詳簡章十二「獎勵措施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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